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2] 审议权限 - 重大金额对外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证券投资等不得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适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权限规定[9] - 未盈利豁免适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权限规定的净利润指标[9] - 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交易按单向金额适用审议权限规定[9]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0] 关联投资 - 关联投资遵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7] 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由授权人员分析论证、研究评估,实行集体决策[12] -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15] 资金与账户 - 公司不得动用信贷、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买卖流通股票,不得拆借资金给其他机构买卖流通股票[15] - 公司至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开设一个股票账户且须用本公司名称[15] 备案与评估 - 重大投资事项经审议批准后报发改部门履行备案程序[1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审计评估需由具有相关资格机构进行[16] 收回转让核销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18] - 转让对外投资价格需评估后确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18]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9] 监督制度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21] 生效时间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正式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