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通知相关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4] 投票与决议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决议事项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等[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1] - 非特殊情况,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特定人订立业务管理合同[3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正式施行[3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3]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36]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