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人告知义务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关联人情况[5] 关联交易定义及原则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8]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原则[9] 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及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担保及财务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审议披露规定[21]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会有利害关系人士回避表决[27]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25] - 新增关联人特定情形下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关联担保除外)可免审议程序,此后新增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26]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2]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证券等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6]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0]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