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8] 授权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需召开[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10]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0][11] 时间间隔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召集人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3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违反规定的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4]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9]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5] - 未被通知参会的股东自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5] 参会规则 - 参会者应遵守规则并在签名册签字,主持人可命令无资格者、扰乱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等退场[47] 公告定义 -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4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51]
好利科技(0027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