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9]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担保额度调剂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1] 担保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2]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指定专人保存管理担保合同[6] - 经办责任人应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6] 担保对象范围 - 公司可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单位提供担保[15] 担保特殊情况处理 - 不符合条件但业务往来合作关系需发展且担保风险小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担保[15] -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等六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7][18] 担保风险防范 - 决定担保前需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在董事会公告披露[15]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等防范风险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24] 担保合同签订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需持决议及授权委托书[25] - 担保合同应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9] 担保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9] 担保监督检查 - 公司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需披露并采取措施[33] - 担保环节由审计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职务分离和授权审批[23]
好利科技(0027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