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期1年可续聘,每次选聘有效年限5年[5][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5]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6] 选聘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人员轮换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报告[11] - 对连续2年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1] 改聘相关 - 明确公司改聘事务所的五种情形[13]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相关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 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事务所[16] 其他 - 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相关处罚[17]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