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8362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易实精密易实精密(BJ:836221)2025-07-25 20: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选聘方式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聘用期一年,期满可续聘[8]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7]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0] 评价要求 - 细化选聘评价标准,评价应聘文件并记录意见[10] 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改聘规定 - 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改聘应合理[15] - 改聘应在公告披露原因等,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监督披露 - 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核查财务报告[17] - 公司应披露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7]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原因等[17]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违规事务所[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