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 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