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处理方式[7]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8]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举手或投票方式[10]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1]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其他规则 - 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规则[13]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3] - 特定情况会议暂缓表决[13]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14] - 记录包含届次等内容[14] - 秘书可作纪要和决议记录[15]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15] 档案保存与规则实施 - 会议档案保存超十年[15]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等,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