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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实精密(8362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易实精密易实精密(BJ:836221)2025-07-25 2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特定股份持有者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过往任职有出席会议问题提名人应披露情况[10]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应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相应条件[8]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不得担任[8] 提名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14]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4] 补选规定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 公司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提供履职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主体外其他股东[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