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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贝电气(6033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迪贝电气迪贝电气(SH:603320)2025-07-25 21: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 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