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6033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无需是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