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6033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