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获批首次向公众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914.6203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914.620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迪贝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7827776股,占比47.8278%[15] - 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174206股,占比3.1742%[15] - 浙江卧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250000股,占比2.2500%[15] - 浙江嘉庆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500000股,占比1.5000%[15] - 浙江太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3750000股,占比3.7500%[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未获董事会同意或未反馈时,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0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14]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114] - 公司合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2] - 公司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3]
迪贝电气(603320) -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