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7] 提名与任命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7] 合规要求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补选[8] 会议规定 - 会前一至两月提建议材料,每年至少开一次会[15][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细则生效原规则失效[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