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过半数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送达通知及资料[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22] - 工作细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备案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