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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SH:605499)2025-07-25 21:3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等情况不得转让[9] 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4] - 计划转让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交易限制 - 年度报告前6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14] 信息披露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8][20] - 个人信息申报在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1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0]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0]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担责[22] - 违反制度除监管处罚外公司视情况处分[22][23] - 制度自公开发行H股上市生效,原制度失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