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001267) -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2025 年 7 月 26 日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顾军、刘鹏、同信生态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 49%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 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