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内幕信息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4]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 档案报送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各职能部门等知悉内幕信息人员须于2个工作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2]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应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后特殊情况应报备或补充报送档案[13] - 相关主体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3] 档案要求 - 相关主体应保证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送达时间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14] - 公司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9][10] 备忘录报送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保存期限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7] 股票自查 - 公司需在相关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自查[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并追责,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8] 报备方式 - 公司固定内幕信息知情人采取一次性报备,其他按一事一报方式登记备案[19]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等,公司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内报送证监会派出机构[24] - 公司内部任职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24] - 控股股东等违反制度,董事会发函警示,触犯规定交由证券监管部门处罚[24] -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制度,公司提示风险或终止合作,触犯规定提请证券监管部门处罚[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盟固利(3014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