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债券等[3]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含股权投资等[3] 投资审议 - 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8] - 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9]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14]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投资计划 - 投资计划由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编制、财务部门汇总[16] - 投资计划内容含投资方向、重点、项目名称等[16] - 财务部门监督投资计划实施和调整,调整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执行[16]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制度,投资管理部门组织预选并作“项目预选建议书”[18]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分管部门领导、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核,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需经其批准[23] -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制定实施计划、办理登记报批、筹措资金等[26] - 投资项目完成工商注册或变更后,筹建小组需向投资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26]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或实质控制权的独立企业法人[28]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低于50%且无实质控制权的独立企业法人[31] - 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决策需服从公司统一部署并报公司通过[29] - 控股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委派[29] - 公司对参股公司管理依据合同章程,通过派出董事等参与[31] 制度修订 - 本制度修订权属公司股东会,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