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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7月)
盟固利盟固利(SZ:301487)2025-07-25 21:31

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表决权股份最多推荐一人,单个推荐人推荐人数不超拟选对应董事人数[5][6]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10]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时,投票权分别为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对应董事人数,票数分别只能投向对应候选人[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获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14][15] 选举情况处理 - 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因票数相同使当选人数超应选,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5]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同样两个月内再次召开选举缺额董事[15][16][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