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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0012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SZ:001267)2025-07-25 21:32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