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2年8月8日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12] - 2022年10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 - 2022年12月28日完成首次授予的1,059.1758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3] - 2023年8月29日公告《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14] - 2023年9月2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5] - 2023年10月26日完成预留授予的118.0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5] - 2023年12月7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15] - 2024年7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5] 回购价格调整 - 2024年将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至4.81295元/股、6.91835元/股[18] - 2025年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将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至4.50357元/股、6.60897元/股[19] 回购注销情况 -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98,141股、预留授予14,183股未达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 - 回购注销2名不具备资格激励对象的77,860股、72,025股限制性股票[20][21]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数合计262,209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2] 业绩数据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7.95%,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9.33%及同行业均值0.72%[25] - 以2021年为基准,2024年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为31.27%,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1.34%及同行业均值 - 14.69%[25] - 2024年经济增加值为37,776.58万元,∆EVA为正,总资产周转率为1.21高于1.16[25]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目标不低于10.65%,实际为16.89%,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1.18%及同行业均值0.71%[30][31] - 以2021年营业利润为基准,2023年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目标不低于10.58%,实际为40.99%,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6.50%及同行业均值 - 18.80%[30][31] - 2023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目标完成考核要求且△EVA为正,总资产周转率目标不低于1.16,EVA为37,710.21万元,△EVA为正,总资产周转率为1.17[30][31] 激励对象与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70名激励对象,1名退休不具备资格,21名未达全部解除条件,48名达到,可解除限售股票3,248,074股[27] - 预留授予10名激励对象,4名未达全部解除条件,6名达到,可解除限售股票375,316股[32] - 公司总部激励对象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1.0、0.9、0.8、0[27][31] - 公司各子公司主体考核A、B、C、D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主体)为1.0、1.0、0.9、0[27][31] - 公司各子公司个体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体)为1.0、0.9、0.8、0[27][31] 限售期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29日届满[23] - 预留授予部分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登记,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0月30日届满[28]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2][33]
中国海诚(00211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