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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3006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延江股份延江股份(SZ:300658)2025-07-27 15:4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