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