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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6883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燕麦科技燕麦科技(SH:688312)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 对外投资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 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 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