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7月20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5万股,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8248412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88248412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若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若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提起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4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 - 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3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同期年均净利润的35%[12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2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9]
湖北宜化(000422)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