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5]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1]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经股东会审议使用[1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入专户六个月内实施[11] - 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收审计委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 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2] - 募投项目年度资金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2]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24] - 年末保荐人或独财顾问出具资金存放管理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责任与制度 - 违反制度致损失,责任人受处分担责[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