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委 员中任命。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