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西陇 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符合条件的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任命。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