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4][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不得受托超两名董事[7] - 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2]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5] - 董事回避时会议和决议有特殊规定[15] 提案审议与表决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月内不应再审议[16]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16]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0] - 通讯方式开会可口头表决,事后书面意见需一致[13] - 书面传签方式达规定人数决议即生效[13]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情况视为弃权[13] - 表决票收集统计有规定,决议公告办理及保密要求[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