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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山股份江山股份(SH:600389)2025-07-28 17:1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4] 职权行使与会议 - 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会议召开前5天发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快捷通知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决议与表决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签字视为同意[16] 会议记录与报告 - 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17] - 次日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情况[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表决[22] 委员权利与义务 - 委员有权评估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25]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25] - 可向董事、高管询问问题并获答复[25]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5]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