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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山股份江山股份(SH:600389)2025-07-28 17:1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邀请招标需邀请两个(含)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事务所参加竞聘[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需单独评价打分[9] 费用与任期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0]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情况 - 公司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应立即启动程序[13]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8]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还应披露相关情况[18] 其他规定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7] - 公司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况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5] - 会计师事务所有五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聘任[16]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