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2001年1月10日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3] - 公司注册资本43065.00万元[4] - 公司设立时发行19362.47万股,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已发行43065.00万股普通股[1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或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36] - 董事人数少于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4] 决议与投票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7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股东[132]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