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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 -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本)
常友科技常友科技(SZ:301557)2025-07-28 17: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25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0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307871元,股份总数为44307871股,均为普通股,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8][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4] -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29][3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3][35] - 控股股东、实控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37] 交易与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比或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42]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4]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均可连选连任[7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4]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两年内仍然有效[79]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2]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6]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