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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688586) - 江航装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江航装备江航装备(SH:688586)2025-07-28 18: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7月28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2024年7月1日起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责任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修订后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一般不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4] - 为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会议决策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8] 担保与重大资产交易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9]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考虑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51] 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股东会审议[60]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涉及24项制度[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