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9] 股东会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公司实施与决议相关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4]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38,39] 股东会决议事项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等[3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8] 董事选举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达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42]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42]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需进行后续选举[43]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45]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
江航装备(688586) - 江航装备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