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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迈信林迈信林(SH:688685)2025-07-28 18: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2796.6667万股普通股,5月13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542.6667万元人民币[8]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425万股普通股[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42.6667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张友志认购5100.00万股,持股比例79.38%[1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行为请求诉讼[3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7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信息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9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13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3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7]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6]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57]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63]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4]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75]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