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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68868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迈信林迈信林(SH:688685)2025-07-28 18:15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时用累积投票制[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选非独董投票权只能投非独董候选人[9] - 选独董投票权只能投独董候选人[10][11] 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当选,且得票不低于出席股东持股总数二分之一[14]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4]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再选[15] - 当选人数超一半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补选[1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