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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6886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迈信林迈信林(SH:688685)2025-07-28 18:1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披露内容 - 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情况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16] - 公司应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的事项[7] - 公司应披露业绩波动、行业风险等针对性信息[8] - 公司应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最迟在交易确定时披露[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8]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 公司收购、合并等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9]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审核,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 临时报告编制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9][30] 相关方责任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披露,不得委托无关方编制文件[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档案管理 - 公司证券部负责记录保存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并归档[35]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5] - 证券部留档保管以公司名义对监管等单位的正式行文[3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41,42] - 泄露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并担责[42,43] - 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应处理非法持股并赔偿[42,4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