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核准发行11000万股普通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33002060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合计21000万股[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3300206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对除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外交易审批权限按多项标准确定,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等[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每年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06] - 公司现金分红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2][115]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公司章程(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