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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6881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科兴制药科兴制药(SH:688136)2025-07-28 18:31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18] 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1] - 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1] - 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4]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4]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4] 重大风险与诉讼报告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3]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4] 股份质押报告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报告[15][16]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报送信息[21] - 报送书面文件应包含重大事项原因、交易文件等内容[22]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分析判断并依规处理[2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