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0020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七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 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 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