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员工持股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拥有临时提案权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至1%[7][12] - 增加3类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8][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由董事会决策[11] 股权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7] 会议与决策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5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披露、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4] 资金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7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74] 交易与担保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00] - 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的条件包括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11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的条件有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117]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优化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3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41]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4]
中绿电(00053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