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SH:600886)2025-07-28 19:00

章程修订 - 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1][6] - 将“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1][6]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1] - 调整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程序[2] 股份相关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6,205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06,205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10][1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批准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19][2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上半年结束、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按规定时间披露报告[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5]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7] - 公司清算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等[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