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1989年3月首次发行A股606,205股[7] - 2019年10月25日发行17,985,000份GDR,代表179,850,000股普通股[8]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4,494,262元[11] - 1989年首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06,205股[25] - 2020年发行GDR后股份总数为6,965,873,347股[25] - 现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8,004,494,262股[26]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7]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38]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8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7][88][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39]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董事各一人[1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52] 其他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到期重聘,连聘可连任[183]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相同[196]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为党员时,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197]
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