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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SH:600886)2025-07-28 19:01

总经理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8] 总经理权限 - 可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的交易[13] - 可审议批准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交易[13] - 可审议批准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交易[13] - 可审议批准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的交易[14] - 可审议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15] - 可审议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15] - 可决策单笔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捐赠事项[16]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原则上每周一召开[20] 董事限制 - 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26] - 董事未经报告和决议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26] - 董事未经报告和决议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26] 总经理责任 - 需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28]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8] - 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害应负赔偿责任[29]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 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者承担赔偿责任[29] 细则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旧细则废止[31] - 本细则未规定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