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3015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