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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3015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辰奕智能辰奕智能(SZ:301578)2025-07-28 19: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7]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3]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6]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6]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不得质押[19]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主营活动,通过专户实施[19] - 补充到期前归还专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项目进展核查 - 内部审计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等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27]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28] 保荐核查与报告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9]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注销[22]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抵触以其为准[34]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34]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 - 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七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