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30157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 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三)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使用进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应当遵照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充分防范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 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